国内允许使用的食品乳化剂

2021-08-20
 

我国对于食品乳化剂的研究和生产起步较晚,在品种和质量上与国外有较大的差距,1981年批准使用的食品乳化剂只有单甘酯和大豆磷脂2个品种,但是发展速度较快,到2002年允许使用的食品乳化剂为29 种。2017年,GB 2760-2014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允许使用的食品乳化剂及具有乳化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共49 种,其中丙二醇脂肪酸酯2种、甘油脂肪酸酯及其衍生物9种、聚甘油脂肪酸酯2种、多元醇脂肪酸酯及其衍生物12种、磷脂及其衍生物3种、有机酸盐(乳酸盐、硬脂酸盐、硬脂酰乳酸盐)6种、多元醇类8种及其他(改性淀粉类、植物胶、可溶性大豆多糖、酪蛋白酸钠)6种,另外还新增1种(皂树皮提取物)。

49种食品乳化剂需在GB 2760-2014规定的食品分类及最大使用量范围内使用,其中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有12种,包括单、双甘油脂肪酸酯、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、乳酸脂肪酸甘油酯、乙酰化单,双甘油脂肪酸酯、磷脂、改性大豆磷脂、酶解大豆磷脂、羟丙基淀粉、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、甘油、酪蛋白酸钠。

另外,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,且残留量不需限定的有3种,即单,双甘油脂肪酸酯、磷脂和甘油。

GB 2760-2014新增了10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,其中新增1种食品乳化剂:皂树皮提取物( quil-laia extract ) ,INS 999 ( INS 指 international numbersystem 国际编码系统) ,每日允许摄入量( acceptabledaily intake,ADI ) ( 每天每 kg体重允许摄入量,mg) :0~1 mg ( 以每kg松香皂苷计) 。

GB 2760-2014规定可用于果蔬汁(浆)类饮料、蛋白饮料、碳酸饮料、特殊用途饮料及风味饮料等食品中,最大使用量为0.05g/kg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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